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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FIELD NOTES
職田筆記
把艱澀的勞動法規與醫學知識,化為在工作與生活的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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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別再請醫師開診斷書,別再跟我要錢!」(2):職業災害的責任-雇主篇
先澄清一點,這系列文章的標題是比較誇張的。通常雇主不太會用這種口吻指責員工,但在一些比較極端的案例中,雇主最後卻恨不得員工從自己的企業中消失。 大田職災故事是虛構的,卻又很真實。這樣的開端與現實生活中許多(或可說是大多數)有爭議的職業災害案件情境很類似:勞資雙方在一開始,並沒有想從對方身上得到什麼過分的好處。 在勞工篇,我們介紹了《災保法》關於職災的五種給付。 而在這邊,雇主/雇主代理人必須先釐清一個基礎法律觀念:補償責任與賠償責任。 一、補償責任: 《勞動基準法》第59條: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、失能、傷害或疾病時,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。 這裡是說,當勞工遭受職業災害,雇主應負補償責任。而此條所規定的補償,為法律上的無過失補償責任,意思是不論雇主對職災事件的發生有無過失,都要為勞工付出醫療費用、薪資補償等金錢,且要再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§6之規定給予公傷病假。 看到這裡,雇主是不是覺得很不開心?明明上下班發生車禍不是我的錯,為什麼法律會規定我要出這些錢不可? 其實,勞基法只是先開了個頭,希望雇主在事故發生的當下代政府善盡照顧勞工的責任。現

楊翰選
3月3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「別再請醫師開診斷書,別再跟我要錢!」(1):職業災害的責任-雇主篇
白手起家的阿職,年幼時父親早逝,退伍後從學徒幹起,肩負照顧母親和家中弟妹的責任,好不容易打出一片江山,現擁有一間座落於鄉間的田間工廠,無日無夜地生產品質優異的螺絲釘。 因為自己是苦過來的,阿職深知謀生不易,即使面臨金融海嘯或中美貿易戰,也都不輕言解僱員工,跟隨阿職工作一輩子的資深員工,都清楚老闆的苦心,心中長存感念。 阿職,也是臺灣社會60、70年代大多數一代老闆的生命寫照。 一天,阿職在與客戶洽談年度生產計劃的過程中接到一通電話。 是大田,生管課的大田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,醫師診斷左側鎖骨骨折,需要開刀住院。 「阿你騎車怎麼這麼不小心?好,我晚點去醫院看你。」 結束會議後,阿職驅車前往醫院,見大田略帶靦腆的苦笑,左手臂被三角巾包著動彈不得。 在大田病床旁待了十來分鐘,見住院手續都已安排完畢,阿職從口袋中拿出了預先準備好的一萬元紅包給大田,囑咐要記得好好休息,便先離開回公司確認工作進度(畢竟少了一位負責生產管理的人力)。 您的老闆,或是家中長輩,是否也有像阿職一樣的人物呢? 同樣的故事,不同的角度,是不是有著截然不同的感受?...

楊翰選
3月13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

「去請醫師開診斷書,這可以請錢!」(2):職業災害的權益-勞工篇
提醒讀者,職業災害與普通傷病的給付是不一樣的,又從民國110年04月30日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(下稱災保法)立法後,連保險的法源都完全分開了,所以如果您不是被勞保局認定職業災害,或者非準用該法的工作者,不適用本篇說明的給付項目!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有五種給付種類可供申請,列舉及說明如下: 一、醫療給付 二、傷病給付 三、失能給付 四、死亡給付 五、失蹤給付 醫療給付:因職業災害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予給付。需注意的是,保險涵蓋的是必要的醫療內容。 傷病給付:因職業災害造成不能工作者,得請領醫療給付。這邊所說的不能工作,是指「全日」不能工作。 失能給付:因職業災害經治療、症狀固定後,仍然有符合失能給付標準的永久性失能,得請領失能給付。 死亡給付:在勞工的職災保險有效期間,遭遇職業傷病致死亡時,支出殯葬費之人,得請領喪葬津貼。(非準用、未參加職災保險的勞工家屬不能申請) 失蹤給付:於作業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時,自失蹤之日起,發給失蹤給付。災保法立法才新加入的給付種類,相對容易理解。 請問聰明的您,大田可以請什麼錢?

楊翰選
3月1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

「去請醫師開診斷書,這可以請錢!」(1):職業災害的權益-勞工篇
平時認真工作的大田,因剛唸幼兒園的孩子小小田昨天半夜開始發燒,不能送學校,一大早趕緊聯絡岳母來家裡幫忙照顧小小田。處理完事情後,出門時間比平常晚,再加上昨晚睡眠不足,在趕往上班的途中有點恍神,不巧前車突然煞車,反應不及追撞造成意外,回神過來發現左臂劇痛:鎖骨骨折。 「老闆拍謝,我現在人在醫院,剛騎車發生車禍,醫師照X光說我鎖骨骨折。」 「好,大田你先休息,我晚點去醫院看你。」 於是,老闆下午到醫院探望大田,包了一萬元紅包給他,並祝他早日康復。 「大田我先回去,看醫師怎麼說,等你好了之後再回來上班。」老闆說。 大田當天接受手術治療,住院三天後回家休養。 兩個禮拜後,大田接到公司經理電話:「大田你什麼時候可以回來上班?現場缺人。」 「醫師建議我休養兩個月,還叫我不要搬重。」 「你回來看現場就好啦,我不會叫你搬!」 大田心中滿是疑惑,一時無法決定要不要答應經理回去工作,便拿起電話,撥給有三十年工作經驗的姑姑。 「大田我跟你說,你不要這麼笨,你這是職災可以請錢!」 各位讀者,職業災害可以請什麼錢?怎麼請? 我們下篇文章會繼續完整說明職業災害的權益有哪些,

楊翰選
3月1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

「我這是職業病啦!」:認識職業災害的分類
與標題相似的話題,時常出現在同事之間的對談,或是向親朋好友訴說工作甘苦的時候。前文提到,職業傷病與本國勞動法規息息相關。那到底是誰來決定,什麼人/什麼疾病可以被認為是職業病呢? 首先,我們得先知道職業災害的分類。 一般人日常話題在談論的「職業病」,大多涵蓋本國法規的「職業災害」範疇,而職業災害裡,又被區分兩種類型: 職業傷害: 因遭遇事故造成工作者 身體受到傷害 ,而且傷害的發生,是和工作有一定 因果關係的。 通常,職業傷害的 致傷機轉短暫、顯而易見 、容易辨別 ,例如墜落或被東西壓砸;車禍導致骨折、皮膚受損等。 職業病: 判斷上比較 複雜 ,工作者因遭受某些危害,造成或促發身體 罹患疾病 ,當然疾病也必須和工作有一定因果關係。 大部分職業病 是 慢慢累積 的,例如長期負重、暴露有毒化學物質或游離輻射造成癌症。但 也有些疾病 演進是 很快速 的,好比 劇烈衝擊導致身心疾病 ,發生的過程所花的時間並不長。 職業傷害,由 公司 (雇主代表)負責 調查 , 勞保局 審查 。 職業病,由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 先 評估 ,如職醫認為可能是職業病,將診斷做成

楊翰選
3月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思念是一種病,職業病不是一種病:職業病介紹與觀念釐清
職業病,其實不是一種病。 職業病,是由勞動法律定義,當人因爲工作的關係受到傷害或罹患疾病,而且被公認具有一定以上的因果關係,這個名詞背後附帶著某些權利或責任。 因為是由國家法律定義的,所以各國的職業災害範疇和認定方式並不相同,有些疾病在我國是職業病,但是在其他國家可能就不是。 親愛的讀者,您有沒有遭遇過,或是聽過哪些可能是職業病的案例呢? 我們將在接下來的系列文章中,一一用淺顯易懂的圖文來做職業病介紹與觀念釐清,敬請期待!

楊翰選
2月25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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