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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FIELD NOTES
職田筆記
把艱澀的勞動法規與醫學知識,化為在工作與生活的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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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快速生成的時代,慢慢寫下職田的所見所思
親愛的職田好朋友: 您知道嗎?加入我們的官方 LINE,就能即時收到職田出品的文章與最新消息喔! 在資訊快速整合、生成的時代,我們仍提醒自己,要用一點「匠心」來經營職田。 因此,楊翰選醫師依然在繁忙的臨場工作之間,持續用文字記錄他穿梭企業、走進職場時所看見的人與事,以及一路上的觀察與對職場健康的思考。 如果您還沒有讀過「職田筆記」,不妨從下面幾篇精選文章開始,慢慢認識我們眼中的職場、健康,以及那些值得被好好看見的日常。 歡迎加入職田的 LINE,和我們一起讀讀這些故事。 臨場服務在做什麼? 職業病介紹與觀念釐清01 職災事件勞工Q&A (1)-緊急處置篇 職災事件勞工Q&A(2)-投保權益篇 職災事件資方Q&A (1)-通報責任篇 職災事件資方Q&A (2)-工資補償篇 職災事件資方Q&A (3)-請假篇

楊翰選
9月2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


臨場服務在做什麼?
如果貴公司是1000人以下的事業單位,每個月臨場服務醫師最多來公司一次;300人以下的公司一年見到醫師的次數就更少了。在這樣的服務頻率下,雇主或承辦人員不清楚請醫師、護理師,或其他醫事人員來公司要做什麼,是很正常的。尤其職安法許多內容為預防性質,在未遇到災害之前,真的不太會知道法規內容的規範,此處給雇主代表三點簡單的建議: 四大計劃一定要規劃、執行、定期檢討追蹤。(四大計劃:預防過勞的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劃、人因危害預防計劃、母性健康保護計劃、不法侵害預防計劃)。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健康檢查異常(特殊健檢,如噪音、粉塵、正己烷、甲苯等),且判為第二級以上者,一定要安排醫護人員訪談。 職業災害復工評估(包含通勤職災),尤其是較容易有爭議的廠內工傷,建議盡於員工復工之前,盡可能安排醫護人員面談、關懷,並留下諮詢及評估之記錄,此舉對勞資雙方都更有保障。 實務上,事業單位與臨場醫護人員在養成工作默契後,服務的內容會因公司實際的需求而變動,舉例來說,服務業在安排臨場諮詢或現場危害鑑別的時數,與製造業會有巨大的差異,建議雇主代表在了解基本四大計劃的執行內

楊翰選
8月2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職災事件勞工Q&A(2)-投保權益篇
Q1. 在發生職災以前,我如何知道雇主有沒有依法幫我投保職災保險? 答:只要您有投保勞工保險,可自行上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,點選個人,使用自然人憑證/行動自然人憑證,也可直接使用行動電話認證,就可以查詢雇主是否有幫您投保!(使用行動電話認證,需使用手機數據網路及輸入健保卡卡號) Q2. 如因為剛到職就發生職災,雇主來不及投保勞保,我還享有請領職災保險的權益嗎? 答:如雇主因各種原因,於勞工發生職災時尚未依規定投保職災保險,勞工仍得請領職災保險給付,詳見勞保局網站說明。經勞保局審查為職業災害、符合請領資格並核發給付後,勞保局將於給付金額範圍內,令雇主限期繳納金額。 另外,依據《災保法》第96條,雇主未依規定為勞工投保職災保險,另有罰鍰。 雇主未依規定投保,查詢傷病給付請領手續請按這。 Q3. 事業單位為五人以下公司,雇主沒有幫我投保勞保,發生職災該怎麼辦? 答:《勞工保險條例》第六條,僱用勞工人數五人以上(不包含雇主)之單位才需設置勞保投保單位。自災保法上路後,只要有僱用符合《災保法》第六條、第七條、第八條之勞工的單位,雇主都應該要為勞工或接受訓

楊翰選
7月2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職災事件勞工Q&A (1)-緊急處置篇
Q1. 我的身份是勞工,當遭遇職災時,第一時間應該要做什麼? 答:遭遇職災第一個動作絕對是趕快就醫、送醫(命才是最重要的!),同時,如果是上下班路途中發生的通勤災害,請務必要報警留下紀錄,如果沒有警察的三聯單、初判表等紀錄佐證,後續申請給付的過程可能會遇到很多阻礙,建議大家第一時間不要嫌麻煩! Q2. 勞工發生職災,有義務要主動跟公司說嗎?若無法聯繫老闆,或不能打給大老闆怎麼辦? 答:勞工有告知雇主職災的義務(越快通知越好),雇主的補償責任始於「知悉」職業災害之後,如果勞工沒有告訴雇主,雇主當難以承擔其責任,且事後調查會越來越困難。此處的雇主,並不限事業單位負責人一人,高雄市勞工局曾製圖舉例說明,除了事業主、實際經營者,其他由雇主聘僱處理相關事務之人,或有一定指揮監督權的主管,此時都足以代表雇主。如果勞工沒有辦法聯絡雇主,也可以告知總經理、廠長、上級主管、職安人員、業務主管、人資主管或人資專員等,但建議要先確定通知的對象,平時就在從事勞工行政事務的事實。 Q3. 勞工職災受傷很嚴重,根本沒辦法打電話給公司,或受傷當下家屬不在附近,僅由醫護人員照護

楊翰選
6月8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不被歡迎的醫師-我明天就要回去了,你來做什麼?
那是一間塞滿噪音的工廠。 100分貝以上的音量是什麼感覺?像是飛機從你頭上起飛、演唱會情緒拉到最高點、或深入裝潢打除工程現場。這麼大聲的噪音,每天24小時、一年365天,塞滿工廠各個角落。 蹦蹦蹦,電腦周邊的金屬外殼做出來了;蹦蹦蹦,自行車踏板鍛出來了。 蹦蹦蹦,阿胡(化名)的右手大拇指斷了。 在這間工廠的越籍移工之中,阿胡是聰明的,很快就能領悟老闆的要求,自己學會了,又願意教同為越籍的同事怎麼做才能又快又好,因此相當被器重。斷指被沖壓機器壓扁了無法接回,醫師緊急將截肢處止血、縫合,後續阿胡又再接受數次門診手術,把壞死的組織修整、做好覆蓋的皮瓣。 事故發生過後好一陣子,我才有機會看到阿胡。他中文還說得不好,我們的每句話都必須透過電話裡的翻譯人員即席口譯傳達,訪視的地點與事發現場隔了一道牆,但噪音還是大到我還是必須用喊的,電話那頭才聽得到。我絞盡腦汁,講清楚工作禁止/限制/耐受性的差異,細問他的工作內容、評估患肢的肌力,企圖要幫阿胡擬定一個最好的復工計畫。 「請你幫我問他,我們還會追蹤他的工作狀況,不會讓他再暴露在危險之中,現在還有沒有什麼問題?」

楊翰選
5月15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職災事件資方Q&A (3)-請假篇
Q10. 勞工發生職災請假休養,一定要給假嗎? 答:根據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6條,勞工因職災所需的治療、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。在員工無法恢復正常工作的情況下,雇主應該要給假,但也不是一昧給予勞工要求的假別,仍有討論空間。 Q11. 對職災的認定有爭議,或是請假的時程有疑問,也都要給公傷病假嗎? 答:《災保法》第88條說明,職災尚未認定前雇主可以先給予普通病假,普通病假期滿(見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4條)仍未恢復應予留職停薪,如往後確認為職業災害,再轉為公傷病假。 有爭議的職災種類繁多,例如找不到在工作中受傷的事證、通勤職災不確定有無重大違規在先、受傷的原因非工作必須或上下班必經之途徑,或員工聲稱為職業病但尚未經勞保局審定等,雇主有理由可暫時依普通傷病假給假。 員工受傷請假需衡量 Q12. 如前條所述有爭議的案件,要怎麼確認是不是職災? 答:一般來說,職業傷害是由公司自行判斷再送勞保局核定,職業病才需要經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。但職業傷害的樣態有時不太典型,例如員工說在監視設備看不到的地方受傷;受傷當下沒有提出,反而等過了好一陣子才說有職傷;通勤

楊翰選
5月5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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