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這是職業病啦!」:認識職業災害的分類
- 翰選 楊
- 3月6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已更新:3月17日

與標題相似的話題,時常出現在同事之間的對談,或是向親朋好友訴說工作甘苦的時候。前文提到,職業傷病與本國勞動法規息息相關。那到底是誰來決定,什麼人/什麼疾病可以被認為是職業病呢?
首先,我們得先知道職業災害的分類。
一般人日常話題在談論的「職業病」,大多涵蓋本國法規的「職業災害」範疇,而職業災害裡,又被區分兩種類型:
職業傷害:因遭遇事故造成工作者身體受到傷害,而且傷害的發生,是和工作有一定因果關係的。 通常,職業傷害的致傷機轉短暫、顯而易見 、容易辨別,例如墜落或被東西壓砸;車禍導致骨折、皮膚受損等。
職業病:判斷上比較複雜,工作者因遭受某些危害,造成或促發身體罹患疾病,當然疾病也必須和工作有一定因果關係。 大部分職業病是慢慢累積的,例如長期負重、暴露有毒化學物質或游離輻射造成癌症。但也有些疾病演進是很快速的,好比劇烈衝擊導致身心疾病,發生的過程所花的時間並不長。
職業傷害,由公司(雇主代表)負責調查,勞保局審查。
職業病,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先評估,如職醫認為可能是職業病,將診斷做成報告,後由勞保局審查。
看到這裡,您心中一定有很多疑問。先別急,「職業病介紹與觀念釐清」這系列後面文章會一一討論。 您是否聽過什麼狀況,現在想起來可能是職業災害的,歡迎留言告訴我們!


請問媽媽手能算得上職業病嗎?
不過家管是不是無從得到保障呢😅
謝謝醫師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