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去請醫師開診斷書,這可以請錢!」(1):職業災害的權益-勞工篇
- 翰選 楊
- 3月11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已更新:3月31日

平時認真工作的大田,因剛唸幼兒園的孩子小小田昨天半夜開始發燒,不能送學校,一大早趕緊聯絡岳母來家裡幫忙照顧小小田。處理完事情後,出門時間比平常晚,再加上昨晚睡眠不足,在趕往上班的途中有點恍神,不巧前車突然煞車,反應不及追撞造成意外,回神過來發現左臂劇痛:鎖骨骨折。
「老闆拍謝,我現在人在醫院,剛騎車發生車禍,醫師照X光說我鎖骨骨折。」
「好,大田你先休息,我晚點去醫院看你。」
於是,老闆下午到醫院探望大田,包了一萬元紅包給他,並祝他早日康復。
「大田我先回去,看醫師怎麼說,等你好了之後再回來上班。」老闆說。
大田當天接受手術治療,住院三天後回家休養。
兩個禮拜後,大田接到公司經理電話:「大田你什麼時候可以回來上班?現場缺人。」
「醫師建議我休養兩個月,還叫我不要搬重。」
「你回來看現場就好啦,我不會叫你搬!」
大田心中滿是疑惑,一時無法決定要不要答應經理回去工作,便拿起電話,撥給有三十年工作經驗的姑姑。
「大田我跟你說,你不要這麼笨,你這是職災可以請錢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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